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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环保公安联动破获废酸倾倒案

唐戴河戴南、张郭两镇交界处葛尤段,河水一夜之间突现变成一片浑浊的黄褐色,延绵约1公里。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在沿河扈宝大桥东侧路面发现有黄色积水,疑似有人将酸洗废液倾倒在唐戴河内。

兴化公安局食药环大队通过调取案发地附近的监控视频,发现事发前晚,有一辆变形拖拉机改装的槽罐车有重大作案嫌疑。侦查人员通过对该车来去路线进行视频追踪发现,该车当晚20时30分许,从344国道与陶庄路口北侧驶出(后经实地勘查为兴化市双洋锌业有限公司),后沿新张线往案发现场方向,在案发现场逗留约25分钟后,又沿新张线返回原处。

嫌疑目标锁定后,兴化警方与环保部门立即对兴化市双洋锌业有限公司展开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公司北边车间发现了酸洗加工设备,并查获了监控视频中出现的那辆槽罐车。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到场检查时,嫌疑人正在准备转移现场。

兴化市戴南镇姜何村人周某扣是该车间承包人。警方随即对周某扣和车间的一名工人实施了控制措施。3天后,环保部门出具了监测报告,检测结果为pH值小于2,多种重金属超标。在铁证面前,周某扣对向郭镇葛尤村唐戴河内倾倒酸洗废液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发后,兴化市环保局查封了周某扣租用闲置厂房非法建设的酸洗加工点。涉案人周某扣因涉嫌环境污染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兴化市检察机关将对其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据了解,这起案件发生后,兴化市纪委、监委介入调查。经查,陶庄镇相关党员干部在发现周某扣违法进行酸洗加工后,没有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制止,导致周某扣继续非法经营酸洗加工业务,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并造成了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存在失职行为。经兴化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陶庄镇人民政府镇长刘广勇通报批评,并责成其做出深刻书面检查;给予陶庄镇分管环保工作的副镇长朱宝清留党察看一年、撤销副镇长及其兼任的环保、安全助理职务处分;给予陶庄镇工业与服务中心主任陶长柏、陶庄镇环保办主任顾旭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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