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10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污染环境类犯罪3559人、破坏资源类犯罪8459人,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3.3万件,提起公益诉讼1314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71.5亿元。
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污染环境犯罪。最高检连续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坚决惩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多发性破坏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及时介入、挂牌督办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今年以来,最高检单独或联合相关部委对包括湖南洞庭湖区下塞湖矮围“6·21”案件在内的50起环境污染案件挂牌督办,其中46件系与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挂牌督办,联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10起重大破坏森林、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挂牌督办。今年1月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污染环境类犯罪3559人、起诉4939人,同比分别上升38.5%、31.67%;批捕破坏资源类犯罪8459人、起诉26765人,同比分别上升44%和14.79%。
同时,检察机关还加强生态环境案件刑事侦查活动监督,依法引导侦查取证。今年1月至10月,经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已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2647件3628人;经检察机关监督立案,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2510件3094人。
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力武器。各地检察机关通过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活动,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案件的办理力度。今年1月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186.4万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的水源面积123.9万亩,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企业6283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71.5亿元。今年8月,最高检对35起破坏长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予以挂牌督办,目前各地已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件,提起公益诉讼2件,通过办案有效督促有关责任主体履职整改,依法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此外,检察机关还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刑事领域惩治、教育、预防、保护、修复功能,探索推广“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目前有16个省份的三级检察机关会同法院、公安、环保等部门共建立生态环境恢复性检察工作机制181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