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开展淘汰和治理补贴的车辆,主要针对当前在海口市登记为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治理补贴车辆限中重型柴油载货车和中大型柴油载客车。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一般为2008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之间,同时须符合为非财政供养、非自然原因等报废的车辆等条件。
按照“车辆残值越高,补贴额度越大”的原则,根据不同车型可申领的淘汰补贴额度为7000元-25000元不等,治理补贴额度为12000元-20000元不等。车主须提交车辆报废注销证明(或尾气污染治理改造证明)、车辆登记证书、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此外,根据海南省柴油车污染防治相关部署,海口市还将逐步采取划定老旧柴油车限行区域、严格柴油车定期年审、对未治理的中重型柴油车停发《道路运输证》等疏堵结合的综合措施,促进全市老旧柴油车报废更新和污染治理,有效减少机动车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排放,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