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层气登记面积90%以上都掌握在少数几家大企业手中,圈而不采现象比较突出,制约了煤层气开发进度。
为了扭转煤层气区块资源垄断造成的活力不足现象,山西省提出:积极推行煤层气矿业权改革,通过拍卖、挂牌等竞争方式对煤层气探矿权进行公开出让;探索煤层气区块退出机制,对长期勘查投入不足的核减其区块面积,情节严重的将收回区块。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相关规定,将提高煤层气区块最低勘查投入标准和区块持有成本,企业取得煤层气区块后长期勘查投入不足的将受到处罚,具备开发条件的区块将限期完成产能建设,已进入自然保护区等禁采区的矿权要责令停止开采并有序退出。
此外,山西省将鼓励企业之间采取合作或调整矿业权范围等方式,妥善解决矿业权重叠范围内资源协调开发问题,统筹协调煤层气与煤炭、页岩气、铝土矿等资源的勘查开采布局、时序、规模和结构,鼓励多气共采和综合开发。
截至2015年底,山西省煤层气累计探明地质储量5784.01亿立方米,约占全国88%。2018年,山西省全年煤层气地面抽采量达到56.57亿立方米,占到全国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