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第一阶段是2020年,在部分盟市、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第二阶段是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第三阶段是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区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