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发展迎来新机遇
刚性需求增长 营销手段创新 政策法规利好
2015年10月1日起即将正式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格的处罚和最严肃问责”的要求对食品行业进行监管。新法的实施,既是对市场的规范,也是行业发展的新机遇。在日前于上海召开的中国保健(营养)食品高峰论坛上,与会专家指出,由于刚性需求持续增长,国家有关政策扶持以及随着新法实施带来的市场新变化,中国保健食品行业将迎来发展的新机遇。
国民健康巨大刚需正在被释放和激发
“研究表明,当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时,将有3种需求被释放,旅游需求、房车需求和健康需求。社会整体的消费模式将从注重衣食无忧转变为讲求生活质量,从而大大加速营养健康产品和服务的推广。而2014年中国GDP为63.6万亿元,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67元,同比增长10.1%。”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副主任张中朋指出,我国对健康行业的巨大需求正在被释放和激发。“当前,中国是全球营养健康产业最活跃的地区之一,也将是最重要的地区之一。”
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咨询服务工作委员会会长张大超介绍,2010—2014年,我国保健食品行业进入高速发展时期,从2010年的2600亿元到2014年的约4000亿元,年均增幅10%—15%。他认为,激发保健食品市场持续不断发展的是我国健康需求的巨大刚需。
张大超指出,巨大的社会需求催生了政策扶持。2011年12月发布的《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营养与保健品制造业首次被列为重点发展产业,并提出到2015年,营养与保健食品产值达到1万亿元,年均增长20%,形成10家以上产品销售收入在100亿元以上的企业。此外,2013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年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住建部等10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的通知》;2014年发布《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14—2020年)》,均对营养与保健食品行业发展形成利好。
新法触动保健产业完善体系需要过程
新食品安全法涉及“保健食品”内容共13项条款,对入市前的许可管理、生产管理、市场监督、广告管理、违法处罚都给予了规定。在本次论坛上,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黄健生对新食品安全法有关保健食品的规定进行了逐条分析。他指出,新食品安全法主要有5点新内容:包括保健食品入市前产品管理从由中央管理改为由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保健食品入市前产品管理从单纯的注册制改变为注册制和备案制并行;为实行备案制,要建立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明确与保健食品与其他食品的区别;明确企业的法律责任和更严格的监督管理。黄健生认为,新食品安全法将终结近几年保健食品发展的无序状态,对国家、行业、消费者都是有利的。
新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在积极工作,使保健食品管理体系尽早达到“良好运转”状态。新食品安全法对保健食品企业的监管力度空前,企业要有清醒的认识,生产经营要符合法律的要求。
黄健生表示,为了实施新食品安全法,国务院正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食药监总局正制定《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政府部门将向全社会征求对法规草案的意见。这些法规都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利益,因此,企业应主动参与法规的制修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新规定的完善需要过程,所有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
新法实施引行业变革企业应努力抢占先机
本次论坛上,众多企业和专家就当前保健食品的市场格局、营销模式进行了探讨。专家指出,当前我国保健食品研发的技术和方法不断增加,科技创新水平不断提高,为满足不同需求提供更多的手段。比如通过更先进的工艺获得更多、更好的物质:高含量益生菌、高含量抗氧化剂;提供更科学的检测手段,让人们知道在食用保健食品之后身体所起到的变化;提供更多的证据证明,食用保健食品是有益的等。而在营销手段上,除去传统商超和直销等渠道外,微信营销、电子商务等也渐成主流,销售手段日趋多样。
新食品安全法的最终实施将引发行业变革,张大超针对相关条款对由此带来的变化和机遇进行了分析:“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带来的是“仿保健食品”的机会越来越少,已取得批准证书的产品机会越来越多;未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应当包括原料名称、用量及其对应的功效,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生产,不得用于其他食品生产。”张大超强调,在合适的地区开设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要求的保健食品原料工厂,会成为新的利好;同时,如何鉴别终端产品中是否会有足量的、真实的有效成分将成为科研与市场监管的重点;而针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张大超建议,抓紧注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抢占市场先机。